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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局花都区分局关于限制5吨以上货车在城区部分道路通行的通告
穗公花规字〔2021〕1号
为缓解花都区城区道路交通拥堵,优化交通组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我区城区部分道路实施限制5吨以上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5吨以上货车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范围
(一)全天禁止行驶的区域。新街大道-建设北路以东、三东大道以南、曙光路以西、田美路-新华路-滨湖路-环湖路-华南路以北区域。
(二)每天6时至22时禁止行驶的区域。荔红中路-红棉大道-旧G107线-芙蓉大道以东、平步大道(花都大道)以南、凤凰北路-百寿路-迎宾大道-镜湖大道以西、雅瑶中路-工业大道以北区域。
以上(一)、(二)项区域,均不包含所指的道路。
二、本通告所称5吨以上货车,是指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专项作业车、准牵引总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牵引车。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第一条措施的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广州市局花都区分局关于限制5吨以上货车在城区部分道路通行的示意图.doc
附件2:核载5吨以上货车拍摄点位列表.docx
广州市局花都区分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1:
(点击查看大图)
广州市局花都区分局关于限制5吨以上货车在城区部分道路通行的示意图
附件2:
核载5吨以上货车拍摄点位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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