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兵应征报名条件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粤府办[] 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函[] 261号) 的相关规定,广州基层就业补贴从8月11日起停止实施,但在8月11日前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
政策调整之后,是否可以继续申请基层就业补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13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61号)的相关规定,广州市基层就业补贴从8月11日起停止实施。8月11日前已符合条件的人员[合同开始日期需在8月11日前(含8月11日),社保缴费计算至8月(含补缴月数)],仍可于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
例如:小A同学7月毕业,3月13日到一家中小微企业就业并签订了1年劳动合同,在8月时已按规定缴纳了6个月社保,此时小A同学可以在8月至8月12日期间内提出补贴申请。
推荐阅读:
广州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申领指南
广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广州就业补贴项目及标准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