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2-01-13 08:27:21
公司名称若为影视文化传播公司,则为后置审批。
一.申办许可证条件:
(一)有承担对其制作,发行的节目进行内容审查把关的业务主管机构;
(二)有与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和技术设备,其中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的固定场所。
我公司全程代理影视传媒公司注册,提供地址及资金,代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2.大厅受理。
3.处室审查。
4.主管领导审定。
5.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