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关于开展2022年信丰县人才住房需求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关于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信办字﹝2018﹞138号)的文件要求,今年我县人才住房房源有城南花园、金橙花园,为做好分配入住的准备工作,现全县范围内进行人才住房需求情况调查摸底。
一、调查摸底申报对象
(一)教师类人才。
根据《关于同意实施<信丰县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的批复》(信府办字﹝﹞367号)文件有关要求,教师类人才申报工作由县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此次调查摸底不含教师类人才。
(二)非教师类人才。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非教师类人才列入本次摸底申报范围。
二、调查摸底申报条件
(一)机关事业单位类人才(不含教师)住房申报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在信丰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的,其中外地籍贯的优先安排保障(申报对象年龄、社保缴纳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二)企业类人才住房申报条件。
1.来我县创业或被我县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在信丰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的,其中外地籍贯的优先安排保障(申报对象年龄、社保缴纳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2.符合我县产业发展需要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师、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且在信丰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的;
3.经县委人才领导小组认定的紧缺性专业人才,在信丰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的;
现已入住人才公寓(住房)或单位周转房(含机关宿舍)的工作人员需腾退原有人才公寓(住房)或单位周转房(含机关宿舍)后,方可申请人才住房。
请有需求的单位收集好人才的相关信息并将电子稿(盖电子公章),于2022年5月10日前报至邮箱:cqcjglg@163.com。
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