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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电动车违章罚多少钱

来源:互联网 2022-11-30 09:00:01

福州电动车违章罚多少钱

不按道行驶、逆行,罚款20元;

闯红灯、违规载人、遮挡、污损号牌、假套牌、非法改装、闯禁行,罚款50元;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区域通行管理规定的,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并扣车审查。

未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处以50元罚款

未悬挂新式黄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通行,违反规定的将被处50元罚款。

蓝色号牌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市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同时,在其他县(市)区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五城区内通行,违反区域通行规定的将给予罚款50元。

驾驶“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元。

不佩戴安全头盔,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符合附加使用红色标识但不按要求及时办理,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扣留车辆,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20元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交通管理部门处以50元罚款: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的;

(二)违反信号灯、禁令标志、标线通行的;

(三)驾驶加装、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

(四)应当登记但未登记的;

(五)违反区域通行管理规定的;

(六)未悬挂或者未按规定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的;

(七)污损、故意遮挡电动自行车号牌的;

(八)改变外形或者已登记的技术数据的;

(九)违反规定载人的。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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