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地铁免费乘坐细则公布
福州市海潮路部分道路机动车恢复双向通行的通告
为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3月27日起,恢复海潮路(西起海潮路群众东路口,东至海潮路古乐路口)机动车双向通行。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特此通告
福州市局交通管理局
3月22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