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汇缴最新调整公告
佛山公积金房屋类提取材料清单:
1、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的: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样表);
房产证(房屋产权人为提取申请人;购买预售商品房可提供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购房发票;
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样表);
土地证;
规划许可证;
结算发票;
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房需提供)
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3、租赁自住住房的:
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 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租赁普通住宅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4、无房提取
提取人银行账户
5、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样表);
房产证;
出资证明或经楼宇业主共同商议确认的出资方案;
加装电梯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