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汇缴最新调整公告
佛山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即(借款人当前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前半年(6个月)内实缴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值*当月至退休的月数。退休时间统一按60周岁计算。
佛山阶段性政策规定:
根据7月24日发布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个人: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夫妻: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根据缴存年限划分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具体如下:
1、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
3、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注:该政策的实施日期自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起止时间以银行受理贷款日期为准)。
佛山原本的政策规定:
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
夫妻: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
1、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20万元;
2、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5万元;
3、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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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阶段性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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