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汇缴最新调整公告
佛山企业什么情况下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自2022年7月1日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开始实施。根据《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存困难的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与职工协商一致后,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前须为职工正常缴存(即须缴存至申请前一个月)。
申请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申请方式:可登录佛山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我要办理”栏目申请缓缴。
申请网址:http://fsgjj.foshan.gov.cn/
PS:实施期限内该业务只能申请一次。
注意事项:
1、缓缴到期后应恢复缴存,并一次性或分多次办理补缴,补缴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2、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因离职、退休等需要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在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前为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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