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汇缴最新调整公告
佛山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相关解读:
一、政策调整前后利率有什么变化?
目前,佛山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年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75%;5年期以上3.2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3.025%和5年以上3.57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要求调整后,佛山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以下(含5年)2.6%,5年期以上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维持不变。(详见下表)
贷款期限首套房第二套房调整前调整后不变5年以下(含5年)2.75%2.60%3.025%5年以上3.25%3.10%3.575%
二、利率调整时间的界限是什么?
1、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2、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注意事项:
1、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均指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系统将自动调整利率,不需借款人申请办理。
三、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
1、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贷款,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申请时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的贷款,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的贷款记录为准。申请时确认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则利率于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只要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①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在佛山市内现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
②缴存职工家庭成员名下已有2套(及以上)公积金贷款历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