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有哪些补贴政策
为确保退休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最快时间内领到退休后的第一笔养老金,需注意4个方面的问题。
退休当年这样缴费
据了解,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在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的,暂按不低于上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70%核定缴费基数。
如果的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上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办理退休时,需要先到税务补缴10%差额部分的养老保险费,整个补差流程约需3至5个工作日,将会增加退休办理时间。
我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通常在6、7月份公布,如是7月份前退休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且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60%的,建议在12月1日-20日,在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重庆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选择“二档(70%)”及以上的缴费档次。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员 可以申请职工档案预审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原重庆市为1993年3月1日,原万州、涪陵、黔江地区为1992年4月1日)前,职工或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有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因每个人的工作经历不同,人力社保部门需审核原始档案,来认定您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为避免因档案资料不齐导致无法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我市已推出企业职工退休档案预审服务。经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申请,人力社保部门可提前一年(具体以与当地人力社保部门预约或者公布的时间为准)预审职工档案。
申请途径为,用人单位的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与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预约档案预审的时间及地点;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退休前将本人职工档案提交给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预审。
退休前需核实处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
如曾在市外参加过企业职工或在市内外参加过其他险种基本养老保险但未按规定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或者存在有多个养老保险个人编号、重复缴费记录、欠缴养老保险费等情形,将影响退休手续的正常办理,建议在退休前及时联系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并在社保经办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及时更新手机号码
在办理退休手续及发放养老金过程中,为确保社保经办机构能够及时提供精准服务,如未预留手机号码或已更换新号码,请及时通过“重庆人社”APP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功能进行手机号码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