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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有哪些补贴政策

来源:互联网 2024-04-25 20:17:02

补贴对象

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低保家庭人员。

补贴条件

1、低保家庭人员失业后实现再就业;

2、实行“先核减,后补贴”的原则,民政部门核减其家庭低保金。

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按其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金额计算,低保家庭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申请方式方式

低保家庭人员每季度首月向户籍地街道 (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季度补贴。

所需材料:

重庆市低保就业补贴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原件

申请补贴月度就业凭证 (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人员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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