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服务证怎么查询?
四川人社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做好2022年我省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和时间
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对象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8元。
(二)挂钩调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下同)挂钩。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以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本人2021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1%;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满一年增加0.6元/月,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加1.7元/月。
(三)适度倾斜。属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员,先执行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办法,再按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同时符合下列两类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龄退休人员
(1)年满70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30元;
(2)年满80岁不满90周岁的人员,每月增加60元;
(3)年满9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月增加100元。
2.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一类至六类地区分别增加8.50元、17.50元、26.50元、36元、55元、75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倾斜,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范围,按原有关规定认定。
三、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渠道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并列入年度基金支出预算,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
(三)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点森工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一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核拨。
四、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其他规定
(一)退休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应按退休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等项目各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分别从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和社会统筹基金中列支。如无个人账户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足的,统一由社会统筹基金列支。
(二)截至2022年1月1日,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暂予监外执行、假释期间的,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被采取留置措施、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的,暂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三)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国家和省规定核定数据为准,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以退休时核定的工作年限为准。退休人员的年龄,以干部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已确认记载的为准。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对退休人员的年龄,按实际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四)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基本养老金已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待遇调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落实并由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仍由原单位代发的,由原单位暂行调整,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结算。
五、切实做好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
(一)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确保2022年7月31日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二)各地在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正确引导舆论。要严格执行政策,不得违反政策提高调整水平,不得将不属于规定范围的其他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下发后,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要求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要在2022年8月20日前将本地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完成情况专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7月28日
全国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4%
《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延伸阅读
Q怎么理解4%的调整比例?
A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规定,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我省调整比例和水平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和批复执行,我省调整比例按2021年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我省4%的调整比例,是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全部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并不是每一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都在2021年的基础上增长4%。由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有无倾斜等原因,情况不同的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绝对额是不同的,对应占本人2021年养老金的比例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缴费基数高的人员,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绝对额也会相对较高。
Q怎么把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
A基本养老金调整,是一项社会政策,要突出保基本兜底线功能,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我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为38元,每名退休人员都一样,体现了公平原则;挂钩调整实行与缴费年限和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的方式,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挂钩调整因素和挂钩调整标准,落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约束机制;适当倾斜,则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适当提高调整水平,体现了养老保险合理调整机制的要求。
Q怎么计算调增的基本养老金?
A我省退休人员调增的基本养老金,需要按照我省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办法计算。算法实例如下:
例1.张某,63岁,我省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缴费年限35年,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39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定额调整38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6元/年+20年×1.7元/年=43元,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3900元×1.1%=42.9元,合计:38+43+42.9=123.9元。
例2.王某,77岁,我省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缴费年限32年,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42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定额调整38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6元/年+17年×1.7元/年=37.9元,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4200元×1.1%=46.2元,高龄倾斜调整30元,合计38+37.9+46.2+30=152.1元。
例3.李某,81岁,缴费年限37年,我省六类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59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定额调整38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6元/年+22年×1.7元/年=46.4元,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5900元×1.1%=64.9元,高龄倾斜调整60元,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调整75元。合计:38+46.4+64.9+60+75=284.3元。
例4.赵某,91岁,我省非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缴费年限38年,2021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6300元,其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为:定额调整38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0.6元/年+23年×1.7元/年=48.1元,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6300元×1.1%=69.3元,高龄倾斜调整100元,合计:38+48.1+69.3+100=255.4元。
Q怎么咨询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情况?
A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我省规定,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如果我省退休人员要了解本人基本养老金调整情况,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