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长沙县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临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令(第2号)
为进一步规范发热患者管理,做实做细我县防控措施,临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1、全县所有发热患者医疗救治实行归口管理,发热患者就近到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或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严禁收治发热患者及疑似患者,对接诊到的上述患者应立即闭环转送就近上级医疗机构。
3、全县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规范开放发热诊室(门诊)及预检分诊点,严格限制发热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活动区域,发热患者应第一时间在发热诊室完成核酸采样,待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转相应诊室就诊,严防感染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扩散或流入社会扩散。
4、全县所有医疗机构非急诊(儿科除外)不得门诊静脉用药。
5、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门诊部)、药店解热镇痛、止咳化痰等相关药物一律下架,不得向任何人出售和提供。
临澧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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