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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养老保险个人信息修改

来源:互联网 2023-04-13 22:51:03

办理条件:

当系统记录的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与其身份证件的信息不一致时,社保经办机构基金征缴部门根据相关证明资料予以修改。

办理地点: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部门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代办人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填写《长春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申报表》,到基金征缴部门经办窗口申请修改基本信息。

2、属身份证件信息与库数据信息不一致的,由经办窗口在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上分别注明个人编号、单位编号、错误原因、经办人及经办时间,其中一份加盖部门印章,并告知参保人员(或代办人)先持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部门印章)到局数据管理中心更改数据,再回到原基金征缴窗口修改错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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