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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积金比例变更

来源:互联网 2022-11-21 05:07:03

1、对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规定下限,各不得低于7%,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比例。

2、我市目前职工个人最多不能高于12%,单位最多不能高于12%。单位提高缴存比例,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单位所处辖区分中心审批。

3、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的,需提供如下资料:

(1)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 的决议;

(2)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

(3)单位财务年度决算报告。

(4)职工工资表。

报单位所处辖区分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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