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职工因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职工或配偶在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
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本人长春市一类银行卡原件;
3.是配偶的,提供结婚证原件、配偶身份证原件。
4.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人身份证、公积金借款合同、近一年还款流水。
提取金额:
若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则不可提取(若夫妻双方其中一人办理对冲还贷,则两人都不可提取);若未办理对冲还贷业务,则累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偿还本息总额(若夫妻双方贷款,则两人总提取额不得大于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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