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一)所在家庭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二)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三)非本市城镇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
(四)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1、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市政府列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疗的;
2、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无力供其就学的;
3、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
4、本市家庭购买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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