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从本地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转入企业时,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属于跨市内四区和其他县市区间流动的业务流程参照省内已参保事业单位转入业务流程)
办理地点:
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账户管理部门
申报材料:
户口薄或身份证、劳动合同或人才代理手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失业证》)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事保中心办理转出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
2、社保中心账户管理部每月定期接收《长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基金)转移单》并予以审核,在接收之日30个工作日内录入转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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