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长春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通知
1)如公积金系统内为15位身份证号,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持职工二代身份证,经办人员二代身份证,介绍信到所辖分中心(分理处)办理身份证号升位。
2)单位为职工建户时将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录入错误的,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到所辖分中心(分理处)办理变更手续。
3)职工身份证号变更的,职工应持由长春市局身份证信息中心或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分中心(分理处)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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