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一)职工向本单位提出提取申请。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核实的内容包括:是否是职工本人、职工姓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内容。单位审核后,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名章。
(二)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审核的人员在收到单位提供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后,依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审核,查看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办理要求,审核手续填写是否准确无误,申请提取手续的时间是否在规定的时限之内,有无逾期问题,金额填写是否清晰,不应存在任何改动的字迹。
(三)经审核人员确认手续完备、同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予以办理提取情况登记,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审核人员名戳和提取专用章。录入提取的相关手续,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后,在大厅银行专柜,将提取金额直接划入提取人住房公积金龙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