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提取业务指南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
目前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点此查看
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管理办法》新政,有效期5年。提取条件及人群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职工符合这些条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至(三)项规定,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余额不足的,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实际支出总额或者规定额度。
用于老旧小区自住房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对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核发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当月之前(含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并应当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发票及分摊方案等资料。
纳入低保的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每年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件。
遇突发事件生活困难的可提取公积金
职工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更多详情请点此查看:2019河北公积金提取最新规定 多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保定商业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