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
淄博热门资讯 > 淄博公积金资讯 > 淄博公积金政策 > 正文

淄博市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中止委托?

来源:互联网 2024-02-17 15:12:06

租赁自住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中止委托?

协议有效期内,遇以下任一情形:委托人婚姻发生变化、夫妻双方房产发生变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或被标记为“失信职工”,按月提取自动终止。

》》》扩展

(一)租房委托提取协议有效期内,不再受理委托人提取业务。

(二)如遇租赁自住住房提取政策调整,委托人应及时解约并重新办理签约调整每月提取额度,未调整的仍按协议约定提取金额执行。

(三)因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导致委托按月提取业务无法按时划拨的,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公积金中心将及时划拨资金。

(四)租房委托提取业务线上功能正在开发中,上线时间另行通知。

关键词:淄博市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中止委托淄博市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终止委托淄博市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如何中止委托?
上一条:淄博市租房委托提取公积金的频次及提取金额 下一条:淄博市开展租赁自住住房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