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办事指南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机构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从个人缴存者专户转移到单位缴存专户
1、办理条件
个人缴存者与在中心已开设账户的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可将个人账户从个人缴存者专户转移到单位缴存专户,继续缴存。
2、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转入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从单位缴存专户转移到个人缴存者专户
1、办理条件
原个人账户开设在中心所属营业部的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条件的,可将个人账户转移到个人缴存者专户继续缴存。
2、所需材料
(1)个人开户所需材料。
(2)转出单位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职工账户已集中封存的不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