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网上查询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
(1)个人封存的启封:职工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帐户启封手续,恢复缴存后,由单位继续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托管封存的职工启封: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的职工与新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出手续,从封存管理户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准备材料
(1)职工在原单位启封恢复缴存的,单位经办人按新增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二份(摘要栏写恢复缴存),加盖单位印章。
(2)托管封存的启封,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一式二份(摘要栏写启封),加盖单位印章。
(三)管理中心审核
前台业务人员审核通过后,盖业务受理章退回单位一份,托管封存的打印《住房公积金调入记帐凭证》并盖章退单位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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