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已全面推行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业务范围:
异地缴存职工到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需要出具公积金证明时,可提供“电子码”(即《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代替目前使用的《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具体流程为:
1.异地缴存人通过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并通过人脸识别后自动生成住房公积金信息“电子码”。
2.中心前台受理人员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选择“跨省通办—信息表业务—信息查询”录入“电子码”编号,查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相关内容。
相关阅读:
泰安公积金亮码可办电子码申请流程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