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
韶关热门资讯 > 韶关社保资讯 > 韶关社保办事指南 > 正文

韶关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来源:互联网 2023-06-01 10:44:02

发放时间:

当月申请,次月发放。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当向最后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就业失业登记凭证。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接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作出书面支付决定,送达申请人,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对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超过时限申请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之日起计算。

关键词:韶关失业保险韶关失业保险申领韶关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上一条:韶关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恢复条件 下一条:韶关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