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面议2024-03-29 11:18:28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鉴定考试安排与证书查询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保育师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由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颁发签章《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进行查询鉴别真伪
婴幼儿生理和心理知识
(1) 婴幼儿生理学知识。
(2)婴幼儿心理学知识。
2.2.2婴幼儿营养、 喂养知识
(1) 婴幼儿营养知识。
(2)婴幼儿喂养知识。
2.2.3婴幼儿安全照护知识
(1) 婴幼儿伤害预防知识。
(2) 婴幼儿急救常识。
2.2.4婴幼儿常见病和传染病知识
(1) 婴幼儿常见病及保健知识。
(2)婴幼儿传染病及预防知识。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
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
盖低级别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