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0 07:56:24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产常见问题
在上海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如下:
必须是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在上海居住,有上海户口连续满三年,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地常业主口连续满两年。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口或者以上的家庭人均可以支配的年收入少于等于六万元,人均财产少于等于十五万元。两口之家或者以下的家庭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和人均财产按照上述标准上浮20%,就是说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少于等于七万二千元,人均财产少于等于十八万元。
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之内没有发生过住房出售以及赠送行为,但是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予行为除外。
1、申请人以及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本人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指除申请人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下同)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的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户口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或者其他同住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应提交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等有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需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如果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需要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单身人士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1、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可以商议确定房地产权利人。
(1)如果经商议一致,由部分申请人作为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利人的,全体申请人要一起形成书面同意的文件,并将房地产权利人以外的申请人明确为同住人。
(2)申请人之间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全体申请人为共同共有的房地产权利人。
2、单身人士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本人为房地产权利人。
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利人、同住人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擅自转让、出租、出借、赠与或者改变住房使用性质,不得设定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贷款担保以外的抵押权。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上海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上一篇: 房子不满两年过户需要交的费用
下一篇:商住两用房拆迁时怎么补偿的
自建房打地基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5-05-23 05:24:02共有产权房的八大缺点
2025-05-23 04:24:02棚改房要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吗
2025-05-22 20:36:02房子过户给子女注意事项
2025-05-22 20:24:02离婚房产怎么处理
2025-05-22 19:36:02在上海买房子可以落户吗
2025-05-22 18:3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