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住房公积能下调整吗

住房公积能下调整吗

2023-12-26 00:48:20 来源:互联网 分类:房屋买卖知识

住房公积能下调整。根据往年的惯例,每年7月1日公积金将进行调整,通常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可能会上调,但如果职工有要求,也可以申请下调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能下调整吗

住房公积金调整是在每年的什么时候

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一)自2015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下简称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市统计部门提供的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即不高于30271元(2014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54.25元×5倍)。

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高于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高于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08元。

2015年7月1日前缴存基数低于1808元的,自2015年7月1日起将自动调整为1808元。

(三)自2015年7月1日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下简称缴存比例)。

(四)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2015年7月1日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业务自2015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

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均需要调整的,单位可同时申请办理调整手续。

(二)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时,应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住房公积能下调整吗

https://wap.kuyiso.com/news/16asmoo1a8f3.html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签: 公积金缴存 住房公积金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