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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医保报销流程

来源:互联网 2023-08-24 02:22:07

一、住院费用报销:

缴纳了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朋友们,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可以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直接在院端进行结算。

未能直接在院端结算的,自己垫资住院医疗费用了,可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二、门诊费用报销:

在统筹区内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获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后发生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在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发生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可直接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在经异地就医备案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的符合门诊报销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可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后,持相关材料到线下窗口办理报销。

南宁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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