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下载《住房公积金提高(降低)单位缴存比例申请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印章;
(二)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要件到单位账户所在住房公积金分支机构办理;
(三)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核;
(四)经审批后,办理比例变更业务;
(五)业务办结后,单位专管员签字,取回凭证回联存档。
注意:
1、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必须一致,且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如有问题请拨打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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