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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未开学不得收取学费
5月19日,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省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审批同意后,自6月2日起可分期、分批组织学生(幼儿)返园返校。
关于这个学期的幼儿园的学费问题,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收取学费(保教费)。
学前儿童自我防护意识比较差,惠州市早在今年2月份就已下发了《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幼儿园疫情防控及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建立了防控工作体系。幼儿园复学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预案。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确保防控工作无疏漏。
二是建立家园联动机制。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员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
三是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错时安排不同年级的幼儿入园和离园时间。
四是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加强人员在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全面做好园内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环境,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定期按指引进行消毒。五是加强幼儿园食堂疫情防控。加强对幼儿园用餐的监控管理,尤其督促配餐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强化后勤人员疫情防控意识,加强厨房监管。六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非本园教职员工、幼儿进入园内,对所有进出幼儿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园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