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生育津贴申请材料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率之积的标准缴纳。
具体如下:
1、职工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
2、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3、难以确定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及新设立的用人单位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作为缴费基数。
注:
1、职工工资构成以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口径确定。
2、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3、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伤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职工受伤前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不足一个月的以参保缴费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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