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衡阳市本级职工医保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衡阳生育津贴领取指南(时间+材料+地点)
一、办理时间
产假结束后至分娩后一年内
二、办理材料
1、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书(需标明分娩方式)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生育证
4、出生证明
5、生育津贴申领表
6、单位停发工资证明
三、办理地点
市政务中心生育保险办理窗口
四、注意事项
不同地区的办理事项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办理登记前先咨询当地政务中心了解相关情况。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34-8867001、8867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