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河池建造、翻建住房提取公积金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提取额度。
一、申请条件
建造、翻建住房的(应在取得建房批文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提交材料 | 1.核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是否齐全 | ||||||
2.核验与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银行一致的一类银行卡原件 | 是否齐全 | |||||||
3.核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表原件 | 是否齐全 | |||||||
4.建房三年内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 是否齐全 | |||||||
备注 | 1.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建房支出(即建房提取金额与贷款之和不得超出建房总价款);2.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应保留贷款总额的1/20;3.应在取得建房批文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 |
三、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四、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建房支出(即建房提取金额与贷款之和不得超出建房总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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