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毕业生省事业单位招聘咨询电话
办理条件
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入户:
1、连续在我市居住5年或以上;
2、连续在我市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或以上;
3、连续在我市居住2年或以上、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或以上和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4、连续在我市经商7年以上;
5、为我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
备注:
1、审批条件中的“固定居住地”是指:
(1)属自己或父母产权的房屋;
(2)属工作单位房产,并由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
(3)长期租住的政府公共廉租房。
2、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规定,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