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校毕业生省事业单位招聘咨询电话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1份);
2.手续完备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收原件(1份);
3.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入户证明,收原件(1份);
4.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6.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7.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收原件(1份);
8.入集体户的,同时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视为原件使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提供户口簿的:
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2.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出具回执;将材料转交区局;
3.区局审核;将审核结果转交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4.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
后续流程:
1.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2.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部门:
佛山市局禅城分局
受理地址:
1.入户地(或户籍地)在祖庙、张槎、石湾街道区域,受理地点为: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三楼。
2.入户地(或户籍地)在南庄镇区域,受理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绿岛湖办证大厅。
15个工作日
无收费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