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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

来源:互联网 2023-11-04 10:59:03

申请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中心提供,原件一份);

2、《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设立登记表》(中心提供,原件一份);

3、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定代表人证书副本;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6、职工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程序:

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携相关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为单位设立帐户。

办理时限:法定时间20天,承诺时间3天

收费标准:无收费

办理地点:

防城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务服务窗口电话:(0770)2880832

政务服务投诉电话:(0770)2883116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中段

办理时间:工作日 冬季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夏季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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