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申请条件
1、参加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符合《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病种范围》中规定的门诊报销病种;
3、参加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由参保人员或单位直接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申报。
办理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三份、鉴定表一份;
2、本人近两年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病历,诊断证明书、有关检查、化验结果等资料;
3、医疗手册及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办理流程
资格审核、受理(工作日内)、医疗鉴定、报审、备案
办理部门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
初审(1个工作日),每月15日开始组织鉴定,20个工作日内鉴定完毕,出具结论5个工作日,备案5个工作
收费标准
每人200元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