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职工医疗保险程序须知
包头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一、发放时间
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二、发放标准
1、第1-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包头城区为一类标准,失业金发放标准为1500元的80%,即1200元;
2、第13-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包头城区标准为1500元的70%,即1050元。
包头市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情况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