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护照办理地址电话(官方)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参保人市外就医的,应履行相关转诊就医手续。经指定转诊医院同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15%,到市外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30%,个人负担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余额部分,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未办理转诊手续的,先由个人负担符合政策规定医疗费用的40%,个人负担后符合政策规定的余额部分,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报销。
因病情需到异地住院的参保人
1、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2、 医疗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3、 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出院小结(原件);
4、 患者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 患者在本市开户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以上材料1-3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供参考,以实际要求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