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
一、办理条件: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一手房、二手房)时,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二、办理材料:
1、必备资料
(1)《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可在各承办银行领取);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折(补登到最新六个月缴存记录);
(3)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贷款经办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卡)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用于委托扣款);
(6)收入证明;
(7)房地产登记中心开具的房产套数证明;
(8)资产证明:存折、缴税凭证、车辆等证明材料。
2、其他资料
一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二手房组合贷款申请资料:
(1)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资金证明(存折、收据)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2)契税完税凭证;
(3)二手房估价报告。
三、办理流程
(1)银行受理客户申请贷款要件资料
(2)银行录入客户贷款相关信息
(3)公积金中心审核
(4)银行办理签合同抵押贷款
(5)提交资料至公积金中心
(6)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转入申报账户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贷款申请资料齐全,公积金中心自收到银行递交的《珠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费用:不收费
五、贷款利率
1、从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0%下调至2.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
2、2015年8月26日(含8月26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015年8月26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