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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珠海医疗保险新政 实现全民医疗保险待遇均等化

来源:互联网 2023-07-13 05:35:06

2016年4月1日,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在整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实现全民医疗保险待遇均等化。

城乡居民住院支付比例达90%,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计划调整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加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62万元),门诊报销政策居民与职工一致。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拟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珠海市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得到提升,但珠海市用人单位和居民个人缴费成本基本未增加。城乡居民成为此次珠海市城乡医疗保险一体化政策调整中待遇提升最大的群体。

调整前后医保筹资水平变化

根据《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调整前,城乡居民一般参保人年度筹资760元,其中个人360元,财政400元;调整后,城乡居民统一个人缴费360元,财政补贴统一提高至480元。

调整前后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变化

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方面,调整前城乡居民6个月以内5000元、6个月至1年为1万元、1年—2年为10万元、2年以上20万元;调整后,城乡居民6个月以内2万元、6个月至1年为8万元、1年以上为30万元。

调整前后住院支付比例变化

住院支付比例方面,调整前城乡居民一般参保人一级、二级医院支付90%,三级支付70%;特殊人群一级、二级支付80%,三级医院支付50%。调整后城乡居民统一支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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