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
珠海热门资讯 > 珠海公积金资讯 > 珠海公积金政策 > 正文

珠海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来源:互联网 2023-02-10 10:32:02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我市住房公积金储户,在坦洲等珠海周边城镇购买住房,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商业贷款银行是我中心委托的十四家贷款银行之一;

14间银行指: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华润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

2、楼盘已在我中心备案。

本文由入驻酷易搜网资讯专栏的作者撰写或者网上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酷易搜网立场。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kuyisokefu@163.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关键词:珠海市公积金贷款要什么条件珠海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珠海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上一条:珠海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下一条:珠海公积金贷款计算器(还款计算)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