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外市转入到珠海市)
申请条件:职工工作地发生变动的,外市转入到珠海市。
办理材料:
1、职工身份证原件;
2、职工在珠海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办理地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时间: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来即办即结。
联系电话:12345、12329(移动用户拨打:12345)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出具“转移证明”→到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珠海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
珠海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
珠海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最新政策
珠海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持续更新)
珠海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执行时间
珠海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可以贷款多少?
珠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下限
珠海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的范围是哪里?
珠海买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珠海公积金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