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30公里徒步活动报名流程(附操作指引图)
在珠海毕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何在珠海入户?入户的流程是什么?需要什么材料?小编为您解答。
(一)户口已迁往就读院校学生集体户的本市生源,就读期间中途退学、休学、转学、出国留学的,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原迁出地户籍档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户口迁移证》;
3.退学或休学、转学、出国留学等证明;
4.父母的户口簿;
5.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二)户口已迁往就读院校学生集体户的本市生源,就读中专院校和技校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原迁出地户籍档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
3.《户口迁移证》;
4.父母的户口簿;
5.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三)户口已迁往就读院校学生集体户的本市生源,就读大专以上院校毕业后没有单位录用的,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原迁出地户籍档案、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或学位证书;
3.《户口迁移证》;
4.《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
5.父母的户口簿;
6.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落户地址相应资料:
1.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书,除与配偶、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的自有房产外,与其他人员共有的,必须所有共有人到派出所签订协议或到公证机关办理公正:同意现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该自有房产内,并提供相关业主的居民身份证;
2.落户单位的,提供单位户口簿;
3.落户居(村)民委会员集体户的,提供居(村)民委员会的集体户口簿; 4.落户人才公共户的,提供相应人才公共户户口簿。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后,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审核资料。
3、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
办理时限:即办
办理费用:不收费
迁入地派出所
珠海市派出所地点及联系电话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