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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珠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来源:互联网 2023-09-15 23:11:07

2022珠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180元/人/月,城乡补差水平分别不低于698元/人/月和585元/人/月;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确定(即1888元/人/月)。

实施时间:

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1日止。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市政府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特困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2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拓展材料:

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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