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中山热门资讯 > 中山社保资讯 > 中山社保政策 > 正文

中山市失业保险转入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6-27 08:13:06

办理材料:

省内转入:

1、目前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人员(省内转入):

(1)本人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正本;

(3)《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正本。

2、属中山户籍的人员选择回户籍回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省内转入):

(1)本人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2)户口簿正本和复印件或户籍迁入证明正本和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凭证》正本和复印件;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凭证》正本;

(5)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复印件

(6)《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正本

省外转入:

1、属中山户籍人员,目前在我市就业并参加了我市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转入我市,现要求将同一参保地的原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我市

(1)本人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2、属中山户籍的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本人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2)户口簿正本和复印件或户籍迁入证明正本和复印件;

(3)失业保险待遇凭证正本和复印件;

关键词:中山市失业转入材料失业保险转入办理材料失业转入准备哪些材料中山市失业保险转入材料
上一条:中山市失业保险转入流程 下一条:中山医保查询电话

推荐阅读

我要采购
快速发布采购,坐等商家报价 ×

看不清?点击更换

发送即代表同意《隐私协议》允许更多优质供应商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