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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省外失业保险转入材料

来源:互联网 2023-06-26 22:01:06

省外转入:

1、属中山户籍人员,目前在我市就业并参加了我市失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转入我市,现要求将同一参保地的原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我市

(1)本人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2、属中山户籍的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本人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2)户口簿正本和复印件或户籍迁入证明正本和复印件;

(3)失业保险待遇凭证正本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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